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发布实施《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第一批)》(简称《清单》),这也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今年7月1日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实施后,省内首个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的地市级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
《清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4项情形可以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还对每种情形都设定了严格明确的适用条件,只有符合适用条件,才可以依法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