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路径:首页 > 政策法规 > 供水行业标准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2009/12/2

郑水〔2009〕77号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保持总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根据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郑市政管[2009]199号)要求,结合总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决定在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坚决遏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总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湛军(党委书记、总经理、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李   勇(副总经理、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刘天玉(工会主席、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项行动”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汪  蕊(生产安全部主任)

成   员:程建勋(工会副主席)

王志刚(供水工程管理部主任)

侯耀武(武装保卫处处长)

杨  锐(武装保卫处科长)

刘  静(总公司工会政工干事)

杨玉勇(生产安全部安全员)

办公地点:总公司办公楼317室

联系人:杨玉勇      联系电话:67695697

电子邮箱:zsscaqc@zzwater.com.cn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进行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瞒报各类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绝安全监管指令,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二)治理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及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31日以前)

各单位根据要求,结合2008年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16日前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检查,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1日至9月30日)

要针对制水生产、水质安全、输配水系统安全、车辆交通、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工程施工防坍塌、防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一般以上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日至12月31日)

要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供水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以及车辆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设定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落实责任到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各业务处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合力。要积极把握安全供水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和落实安全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本质安全化建设。要把“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杜绝违法现象,坚决查处违规违章现象;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保证安全投入,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在典型科室(队)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积累经验,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要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要加大汛期、“十· 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发生。

(四)加强检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活动”的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通报制度,总公司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板报、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实例和先进人物,鼓励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支持员工同违法违章行为做斗争,奖励对安全生产活动献言献策的员工,对活动开展实施不力、走过场、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每月16日前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总公司活动办公室。

六、奖惩

为推动“三项行动”活动的创新开展、扎实开展,本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总公司“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条例》进行评比,对活动开展效果显著的单位、活动中涌现的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进行处罚,对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目标考核,确保2009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政管理执法局安全处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发   

  主办部门:生产安全部              校对人: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