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水〔2009〕90号
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的通知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9年度工作方案》(郑市政管[2009]234号)的精神,为确保完成有关饮用水水源地的创模任务,使总公司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总公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予以下发,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总公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水源地 整治 通知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主办部门:生产安全部 校对人:杨玉勇
附件: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9年度工作方案》(郑市政管[2009]234号)的精神,为确保完成有关饮用水水源地的创模任务,使总公司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9年度工作方案》精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目标,确保完成《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9年度工作方案》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任务,为9~10月份郑州市通过2009年国家创模行政验收做好准备。
三、组织机构
成立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湛军
副组长:李 勇 张可欣
成 员:汪 蕊 徐小兰 杨 葳 王 鹏 李如海 宗保东
领导小组下设“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汪 蕊
成 员:张冰心 曹霞
办公地点:总公司办公楼317室
联系人:曹 霞 联系电话:67695697
电子邮箱:zsscaqc@zzwater.com.cn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调查及相关资料完善
1、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2、制定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二)完成水源地界碑、界桩、警示牌、水源保护宣传牌和隔离护栏等设置现状调查并按照《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提出完善方案,6月8日前上报完善方案中水源地界碑设立等各分项工程概算书;8月底前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制定水源水质监测制度,明确责任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积累完善的水源地水质资料,并建立水质突变预警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体系,建立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制度,修订完善水厂应急预案和水源水质专项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完善的应急装备,建立定期演练制度,做好应急演练记录。
以上各项,除已明确时间的,其他资料整理成档,附相关图片资料,于6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和文稿报“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模工作,要把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和任务,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思想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按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科学组织,控制进度。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进度,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作进度,重点工作建立周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工作进度。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有关单位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同时对有关单位的水源地设施完善方案制定、水源地整治工作安排、水源地设施完善工作进展和完成质量进行严格考核。该项工作纳入其年终目标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