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线,请留言。 网上客服 不在线,请留言。 用户报装 报修报漏 违章举报 意见反馈 不在线,请留言。 水质咨询  










您现在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服务承诺

* 售水服务:                 
      抄表收费:抄表人员应当按安排的时间到用户表位查抄水表,并按水量和规定水价收缴水费。

计划性停水、降压,应当通过新闻媒介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对违反《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应终止供水的用户提前三日向用户发出书面通知。

* 供水工程报装:

单表用户报装,供水工程报装服务中心当日内做出答复,二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测,四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批工作,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预算;大宗用户(住宅小区)报装,供水工程报装服务中心在二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测,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批工作,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预算。

* 供水水质:

水源水质在制水工艺处理能力以内,供水水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07年7月1日起执行的GB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 供水水压:

在正常情况下,管网干管(DN300以上)末梢压力应当达到不低于0.14兆帕的国家标准。(查国家标准)

* 管网维修:

管道发生漏水,抢修人员接到漏水报告后应当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性维修不超过24小时,较大爆管及时止水,昼夜抢修。

 * 二次供水:

已纳入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由总公司的专业队伍定期上门进行清洗、消毒,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按规定收费。

* 用户投诉:

用户对上述违诺进行投诉,应当在三日内答复,七日内处理完毕。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67号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7680000 豫ICP备05010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