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126号令”,为了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二次供水工程施工质量及饮用水卫生标准,使居民用上合格的自来水,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安装二次供水设施(包括无塔供水、无负压增压给水、高位水箱、水塔、蓄水池、抽升设备等储存、加压设施),必须报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同意,并签定协议。
2、根据“条例”中第四章三十六条第七节规定,擅自安装二次供水设施或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连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罚款。
3、从事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根据“条例”中三十八条第二节,无资质证书或超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城市供水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罚款。
5、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施工规范,工程竣工通过自来水总公司验收合格后,发放“二次供水设施准用证书”方可使用。
6、安装“无负压”二次供水设备必须经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审批,到二次供水管理科登记、备案。
7、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必须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清洗消毒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根据“126号令”,没有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8、从事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城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经城市供水主管备案,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二次供水管理服务:
1、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安装以及水箱(水池)的清洗、消毒。
2、遵守办证工作流程,做好“二次供水准用证”的办理工作。
3、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存放、记录和编程。
4、定期对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视、维修和保养,对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水质和水压。
5、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对“二次供水设施” 进行验收。严格管理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清洗数量,使清洗抽样化验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供水水质。
凡需安装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自来水用户,在安装之前必须到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报装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67695772 67695869